2005年3月1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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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打跨国消费官司
口述 余桂秋 整理 段周媛子

  今年“3·15”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虽然维权是每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当然核心,但如何维权、如何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正当权利,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清楚的。
  这里,我们记录了一位古稀老人为他的心脏起搏器而向德国生产厂家讨说法的过程。虽然官司还没有结果,虽然老人还在期待中,但我们相信,对于法律法规最直白的解读,也许还在于对具体案例的关注。希望依法维权的观念深入人心,也希望365天每天都是“3·15”。    

  我是个退休的电器工程师,今年72岁了。我祖籍广东,但出生在上海,读书在杭州,爱人就是杭州人。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大西北,在兰州工作了20多年,就像当年很多家庭一样,我们夫妻也长期分居。一直到1980年,我才想法子调回杭州,夫妻总算团圆了。
  我一辈子都是个认真的人,也可能是搞工科的人都比较顶真吧。但我也没有想到,都退休了那么多年,古稀之年居然还打起了官司。这官司的起因就是我的心脏起搏器。
  2000年1月27日,我心跳过缓,经医院诊断是房室三度传导阻滞。当时我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医院)看的病,也就在那里听从医生的安排,做了一个手术,装了一只德国百多力公司产的心脏起搏器。装了起搏器之后,我的心动过缓症状消失,心跳恢复正常,我也觉得自己和健康人没有很大的区别了。
  身体好了,心情自然也不错。我们夫妻俩虽然退休工资不算很高,但比较会安排生活。这些年,我和老伴每年都会外出旅游一次,很开心的,日子过得挺悠闲。
  可是,这份平静却被一个意外打破了。

  去年3月初,我突然感觉心脏不舒服,搭了搭脉,发现心跳只有每分钟40多跳。我想,我的心脏起搏器可能出了问题。
  3月8日,我去了市一医院,医生让我拍片检查。拍片的结果出来后,问题也一清二楚了:原来是起搏器里那根连接心脏的电极导线断裂了,起搏器的脉冲由于无法传递到心脏,难以正常工作,我的心跳自然就回到了原先的病态——心动过缓。
  医生让我赶紧住院治疗。3月8日看病,3月9日就住了院。当时,按医生的说法,宁可重装一个新的起搏器,也比重新接线修补的手术简单轻松。谁都知道,一块完整的布料剪裁衣服当然容易,但是一块已经使用过的布料再加以利用,当然既费时又费事了。但是,毕竟一个进口的心脏起搏器要几万块,出问题的又仅仅是一根导线而已,我当然认为没有必要再换一个起搏器。后来的这个修补手术很不顺利,让我连吃了3次刀。
  你也知道,心脏病耽误不得,装了起搏器的病人更是马虎不得。住院第二天,3月10日,我就进了手术室。手术的目的,就是给我的心脏起搏器重新安一根导线进去。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手术。
  手术后,我的心跳恢复正常,每分钟心跳65下。然而,刚刚两天,我的感觉又不对了,心跳又慢到了每分钟40多下。检查的结果,是新安的导线没有接好。无奈,还得重新手术。
  3月12日,第二次手术。新导线终于连接成功,心跳恢复了正常,我心里一阵轻松。术后7天,要拆线了。哪知打开纱布,主刀医生一看我的伤口,大吃一惊:伤口处红肿得像馒头。不用说,是手术感染或术后积液和血块造成的,情况还比较严重。主治医生原不想再次打开伤口的,他用大号针管抽里面的积液,但是一点也抽不出来。没办法,只有再开第三刀。口害!我刚轻松下来的心情,又忽悠一下提溜了上去。
  3月18日,我开了第三刀。医生对手术部位进行了处理,消除血块和积液后,重新缝合伤口,又消炎防感染等等。接下来,我度过了非常难熬的术后恢复期。因为手术后的一两天,病人必须侧卧或平卧不能动,那真是非常难受的呀,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煎熬和痛苦的。

  按说,装心脏起搏器不是个大手术,却让我吃了不少的苦头,尤其是这重新安装导线的手术,不到10天时间,我竟然连着动了3次手术。起因就是电极导线断裂。可我就是弄不明白,那根导线为什么好好的就断了?
  医院当然知道这3次手术的责任和失误。所以,这次住院据说先后花费了上万元,但医院除了收取我住院时交的2000元押金外,其余的全部免收了,医生还向我赔礼道歉,安抚了一番。虽然没有查过住院单据,但人家既然已经免收了大部分住院、治疗和手术的费用,又当面道了歉,我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2004年4月5日,我出院了。想想自己这些天受的罪,还不就是因为起搏器的电极导线?我越想越气,心情平静不下来。4月6日,我就到省消协投诉去了。我是理直气壮地去的:说明书上明明注明该产品的使用年限为9年,而我从2000年1月到2004年3月,不过才使用了4年多的时间,怎么就出问题了呢?
  省消协的工作人员很认真地受理了我的投诉。我在说明投诉情况后提出:在这起起搏器电极导线断裂引起的手术及治疗过程中,我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伤害,经济上也有一定的损失,特别是由于断裂的导线仍滞留在心血管内无法取出,给我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我向产品厂家德国百多力公司索赔25万元人民币。

  这是一起涉外投诉,据说这样的投诉目前在杭州乃至浙江还是非常少的。省消协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非常重视,也做了很多工作和努力。经他们与德国百多力公司北京办事处联系和沟通后,对方答应派人前来协调处理。
  我是4月6日投诉的,当月中旬,对方就派人来到杭州,与省消协和我交流情况。谈话比较融洽,只是对方对于我的索赔要求表示为难,因为我没有专业鉴定结果和专家论证意见,不能证明导线的断裂是产品使用期内的质量原因造成的。
  就这样,我们三方的第一次会谈没有结果,对方返回了北京。
  5月中旬,省消协发函,希望对方再次来杭协商解决,实事求是,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对方北京办事处人员如约来杭。在省消协的斡旋下,他们愿意在没有相关鉴定的前提下,出于同情和道义,给我数千元的慰问补偿和免费更换一台新的心脏起搏器。由于这和我的要求出入较大,当时我没有同意。我们的第二次协商,还是没有结果。
  我和对方代表一共协商谈判了3次。最后一次是在去年九十月间,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这一次,对方代表还煞有介事地带来了一位律师。但是,有律师介入后,我们的谈判反而越来越僵,越来越不融洽。严肃的谈判场面,使前两次还比较好的协商氛围都荡然无存了。
  对方返回北京后不久,给省消协发来了一封正式的书面函。这一次,对方彻底否定了前两次协调的结果,认为我的投诉没有相应的权威鉴定,不予采信和认可。
  也就是说,我在省消协的投诉,经历了几个月的调解,至此谈判彻底破裂,索赔无果。我很生气。我就不信,这个事就这么了结了?思考了一段时间后,我决定走诉讼之路,和德国公司打这场官司。

  为了这场官司,我在省消协的帮助下也请了一位律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后,我到我居住地的杭州上城区法院起诉。但上城区法院看了我的诉状后,说这是涉外案件,按程序,应该到市中级法院起诉,他们不能受理。
  我们又来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我还是应该到上城区法院去起诉,具体什么原因没有向我解释。但我听说,在中院立案是要有一定案件标的标准的。而起诉之前,律师研究分析了案情、和我协商后,已经把索赔额改在10万元左右了。
  就这样,当我再次来到上城区法院时,我的起诉终于被受理了。
  这天是2005年1月17日。我这个古稀之人真的打起了官司。
  不巧的是,这之后没多久就是中国人最重视的新春佳节,这一阶段,也就不太可能有什么大的工作进展和结果了。
  我的心里清楚,自己没有什么经济基础,考虑到高额的鉴定费用,加上起搏器还在使用,又不清楚什么单位能够对这种产品作出鉴定,就一直没有对产品做什么鉴定。但我还是希望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讨个说法,心气平些。
  我的案件目前还没有进展。只听说上城区法院给对方发过传票,但被对方打了回来。什么理由我也不清楚。我也问过律师,律师给我的解释是正在沟通。
  自从我的起搏器导线断裂后,我的生活没有了原先的那份悠闲,也不能再外出旅游了,老伴也有抱怨。说实在的,我现在很后悔装心脏起搏器,都是它给我带来的麻烦。虽然我的心动过缓,但是这么多年它是慢慢发展的,我自己也已经习惯和适应了。
  现在,我只能希望案件胜诉。
    
  主持人的话
    这是一个名为“旁听”的栏目,特别推出“听你的官司故事”。或许你的故事特别坎坷,或许你的故事特别感人,或许你的故事给人启迪。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心情热线:85113675,你的故事,有我在听。